食品学院全体研宄生:
按照《武汉轻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暂行办法》(轻工大行发[2014]44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和学院初评,按照学校下达的名额,拟推荐陈明月、张慧慧、赵凯凤、杨晓莉、万浏郁、王皓羽等6名硕士研究生参加学校复评。
现将初评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6日至10月20日。如对初评结果有异议者,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电话或电邮方式报食品学院(金银湖实验教学楼A411室)。
联 系 人:汪老师
联系电话:13476828877
邮 箱:282001770@qq.com
附:初评名单
排序 |
姓名 |
学号 |
初评成绩 |
1 |
陈明月 |
20210112084 |
80.27 |
2 |
张慧慧 |
20210112058 |
77.08 |
3 |
赵凯凤 |
20210112111 |
63.96 |
4 |
杨晓莉 |
20210111009 |
62.45 |
5 |
万浏郁 |
20210112114 |
60.65 |
6 |
王皓羽 |
20210112074 |
57.64 |
武汉轻工大学食品学院
二0二三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