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和鼓励研究生全面发展、学有所成,按照《武汉轻工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院具有2023届毕业资格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和高尚的道德修养。
2、学习成绩优良,科研成果突出,读研期间,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署名单位为武汉轻工大学,且研究生须为第一作者(若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其导师为第一作者,视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具体计分标准可参考《武汉轻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计分标准》。
3、读研期间积极承担班级工作和学院、学校研究生会的相关工作,集体荣誉感强;踊跃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和学术、文体活动,表现出色;具体计分标准可参考《武汉轻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计分标准》,不同岗位、不同学年、不同活动,可以累计加分。
4、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身心健康;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评为优秀毕业研究生:
(1)读研期间受到学校通报批评及警告以上处分者;
(2)因故不能按时毕业者;
(3)读研期间课程考试不及格者;
(4)自费出国留学者;
(5)因病或其它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学习,休学达半年及以上者;
(6)恶意拖欠学费或住宿费者。
6、对已评定为优秀毕业研究生,之后又发生违约、学位论文没有通过或其他不良行为(如作弊、剽窃他人成果等),取消其优秀毕业研究生资格。
三、名额设置
各班级获得“优秀毕业研究生”荣誉称号的人数不得超过本班全日制应届毕业研究生总人数的10%(见附件1),具体人数视评选结果而定。
四、评选步骤
1、学院成立以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工作秘书、研究生党支部委员、研究生代表组成的评优评先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
2、申请人填报《食品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申报表》(见附件2),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研究生辅导员根据评选条件及要求组织开展评选工作,将初评名单报给工作小组研究;
4、初评名单经工作小组研究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审核,报主管校长批准。
五、奖励办法
获得“优秀毕业研究生”称号的研究生,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奖励。
六、其它事项
申报材料须于2023年5月16日17:00前报给各班长。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5月15日
附件1:食品学院2023届“优秀毕业研究生”名额分配表
班级名称 |
班级人数 |
名额 |
食科一班 |
48 |
5 |
食科二班 |
24 |
2 |
生物与医药班 |
20 |
2 |
食加一班 |
49 |
5 |
食加二班 |
49 |
5 |
合 计 |
190 |
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