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师、全体2018级研究生:
本学期各门课程期末考试即将开始。课程考试是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是检验和体现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为加强我院研究生考风考纪建设,严肃考场管理,现将本学期考试期间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每场考试,各班安排负责人对整个考试进行录像摄影,确保整个考试的环境公平公正公开;请监考老师对考场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履行考试纪律告知和信息反馈义务。
2、考生必须携带学生证或一卡通、身份证,放在桌子指定位置,等待监考老师检查。证件遗失者,须在考前补办相关证明。三证均不带者,不允许参加考试。
3、考生应提前进入考场,按指定座位就坐。迟到10分钟后不得参加考试。考试进行30分钟后经允许,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考试期间,手机、掌上电脑、电子词典等设备不得带入考场,已带入的必须关机后放入书包或指定位置。
5、考生携带的书籍、资料及书包等物品必须放在讲台上或监考人员指定的地方,课桌上不得放置。
6、考试过程中,教师对各类考试不端行为进行记录,包括不带证件、迟到、考生之间相互谈话、交头接耳,东张西望,互借物品、不按时交卷等。如遇到试卷印刷质量问题或者身体原因,请举手示意。上述涉及的不端行为监考老师填写食品学院研究生考试记录单,由学院予以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取消各类评优评选,党员发展,取消学科建设奖励等。
7、考试过程中,如发现严重作弊行为则报学校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夹带、看手机、抄袭及配合抄袭、代考等行为。
请广大研究生自尊、自爱,共同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
请监考老师配合食品学院研究生考风考纪建设工作,务必填写考试记录表。
食品学院
2018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