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细则
根据武汉轻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会议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为确保2019年硕士生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公正、公平和公开,加强复试的科学性、规范化和有效性,提高复试质量,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原则
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的原则;以考生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领导小组
组 长:王宏光 副组长:王学东
成 员:沈汪洋 肖安红 易文君 齐玉堂 何静仁 陈季旺
复试组成员由学院主管领导、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和导师代表组成,复试小组在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组织实施研究生复试工作。
三、复试对象及招生指标
1、复试对象
一志愿考生分数达到A区国家分数线,“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单科加5分。
调剂生按成绩排名发放复试通知,以学院网站公布的复试名单为准。
2、计划招生及缺额
序号 |
专业名称 |
计划招生 |
缺额数 |
1 |
一级学科 食品科学与工程 (全日制) |
48 |
16 |
2 |
食品工程(全日制专硕) |
12 |
10 |
3 |
食品加工与安全(全日制专硕) |
42 |
0 |
4 |
食品加工与安全(非全日制专硕) |
4 |
0 |
3、全日制专业学位各专业,接收退役大学生专项计划考生调剂,复试线由学校另行确定
四、复试流程
1、资格审查
考生携带本人以下材料以及各招生学院认为必要的其它材料,于3月26日(星期二)上午8:30-11:00到食品学院报到(科教楼807),接受资格审查。
①复试通知单(资格审查时现场领取);
②准考证;
③二代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④应届本科生: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大学期间完整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以及教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获取)。
往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
复试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考生出示省级自学考试管理机构出具的《2019年硕士研究生报名资格申请表》、网络教育考生出示就读学校出具的证明。
⑤3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及相关费用(复试费100元、体检费89元)。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一律不予复试、录取。
2、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持《复试通知单》到财务处缴费点缴纳复试费和体检费。26日-27日常青花园校区缴费点设在图书馆一楼,其他工作时间缴费,到常青花园校区行政楼201室财务处进行。
3、体检
学校安排于27日上午、28日上午两个时间段在常青校区校医院集中进行体检,每天上午8:00-10:30为采血时间,请考生提前到达。体检应出示《复试通知单》和身份证。为使体检结果准确,体检前一日,考生不要熬夜、喝酒,晚饭及次日早餐以清淡为主。
未参加体检及体检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五、复试内容及复试时间
1、复试内容按《武汉轻工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规定的内容进行,复试成绩按以下内容确定: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课笔试、综合情况面试、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等四个部分,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二类,不予分值量化;另3项复试内容均按百分制计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生每项成绩均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予录取。
复试总分=专业课笔试成绩+口语听力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100*(初试总分/初试满分)*60%+100*(复试成绩/复试满分)*40%。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业务课,每门业务课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时间
3月26日(星期二)上午8:30-11:00到食品学院报到(科教楼807),3月26日下午14:00--16:00进行专业课笔试,考试地点:kj209, 3月27日上午8:30开始逐个对考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外语水平测试和综合面试,同等学历等加试时间为3月28日下午14:00,地点:kj803。复试时应当出具身份证和《复试通知单》
3、复试成绩
复试结束后,由复试小组综合各部分的考试统一计算出复试成绩。学院负责公布复试成绩,复试的任何一个部分结果为不合格或低于60分,该考生的复试结果直接为不合格,不再参与复试结果计算及入学总成绩排序。
六、 注意事项
1、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http://yz.chsi.cn)填报志愿,在调剂系统里接受我校的复试通知后,才能参加复试(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2、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未经学校允许一律不得进入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否则取消其复试资格;已经参加复试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3、没有按时参加复试和体检的考生,按自动弃权处理。
4、调剂考生被我校拟录取的,须在网上拟录取通知发出12小时内登录调剂系统,接受“待录取状态”。逾期不接受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七、录取工作
研究生录取资格审查(如身份证、人事档案、学历证书等)、录取名单确定等录取工作均由学院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调剂考生被我校拟录取的,须在网上拟录取通知发出12小时内登录调剂系统,接受“待录取状态”。逾期不接受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八、申诉渠道
为保证复试全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保证每位考生的合法权益,学校和院领导将对整个复试过程进行巡视、检查、监督,同时保证投诉、申诉渠道的畅通。
投诉电话:83924766 ,投诉接待人:易文君
武汉轻工大学食品学院
2019-3-23
附件:1、2019年食品学院复试名单(一志愿)
2、2019年食品学院复试名单(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