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轻工大学大类培养学生专业分流管理办法》(校普教(2007)20号)和《关于做好2026年大类培养学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教务通知〔2026〕9号)等文件精神,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讨,特制定本办法。
一、 工作专班
学院成立由书记、院长、副书记、副院长、系(部)主任、教务干事组成的专业分流工作专班,负责专业分流工作的指导、组织及具体实施。
组长:黄继春 丁文平
成员:柳 鑫 姚 旭 刘 刚 张维农 周 敏 张 威
廖 鄂 朱力杰 贺军波 黄 芮
二、 相关规定
第一条 参与本次专业及专业方向分流的为全体在校2025级食品类专业学生。学生将分流至粮食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营养与健康、食品科学与工程四个专业,其中粮食工程3个班;食品质量与安全2个班;食品营养与健康2个班;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油脂工程方向3个班、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粮油储检与物流方向3个班、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食品工程方向3个班。
第二条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尽量满足学生个人意愿。
第三条 专业分流程序
1、专业和专业方向介绍、咨询和指导
各专业和专业方向负责人(各系正副主任)介绍专业及专业方向情况,并通过班主任(骨干专业老师担任)进行专业咨询、指导,帮助学生明确自己的需求和选择。
2、学生在线填写个人志愿表
每名学生根据自己的意愿,依照分流规则,在第一条分流的专业或方向中进行选择,依次填报志愿。在进行个人专业意向选择时,学生需要由高到低对所有专业/专业方向排序,不得缺项。如学生未按照本办法要求及时填报分流志愿,且学院通知后仍不按指令执行,该生专业/专业方向将由学院统筹安排。志愿填报网址届时将在年级群通知。
3、学生专业/专业方向的确定
对2025级学生截止至2025-2026-1学期末的平均学分绩点(只统计教务系统内已有成绩的必修课)进行排序,根据学生个人志愿和“优生优先”的原则确定学生选学的专业/专业方向,各专业/专业方向每个行政班按30人核算。
4、公示学生专业分流结果
第四条 优秀学生在参与专业/专业方向分流时具有优先资格。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按其第一志愿进行专业/专业方向分流。
1、学科竞赛获奖:入学至今,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2026年武汉轻工大学赛事榜单中国家级A类、五星赛事)省级及以上奖项;
2、学术论文发表:入学至今,学生本人以武汉轻工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在万方、知网、维普三大主流学术数据库收录的食品科学与工程领域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论文 1 篇及以上(须提供期刊实物佐证,仅提供论文录用通知书不计)。
第五条 本办法由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三、 时间安排
1、4月17日前,制定本实施细则,报学校审批。
2、4月23日,以线下会议形式开展“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级食品类专业分流宣讲会”,公布并讲解本实施办法细则,由各专业/专业方向负责人(各系主任)作宣讲介绍。
3、4月28日前,学生在线填写个人志愿表,提交志愿表后,下载打印纸质版并由本人签字确认,以班级为单位提交至学院备案。
4、4月30日前,学院公示学生选择专业结果,并将经初审的专业分流学生名单报学校审核。
5、5月8日前,学院确定分流后重组的学生行政班,并将重组后的专业班级编号、学生名单等信息上报学校教务处。
四、 其他
本办法由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由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专业分流工作专班负责解释,自2026年4月17日起开始施行。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6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