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轻工大学本科生完全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轻工大行发〔2017〕33号)和《武汉轻工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轻工大普教〔2025〕72号)有关规定,学院决定开展2025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报名要求
(一)基本条件
1. 思想品德优良,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 2025年入学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3.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可接收所有符合申请转入专业学业背景要求的学生(匹兹堡联合学院学生除外),直至项目专业学生数达到招生限额;
4. 匹兹堡联合学院专业间可申请互转,可接收符合专业学业背景要求的所有其他学院学生,各专业学生总数控制在招生限额内;
5. 所有申请学生应符合转入专业所在学院制定的专业学业背景要求。
(二)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1.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申请跨类转专业的学生,非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申请转入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学生;
2. 作为高水平运动员、专升本和第二学士学位被录取的学生;
3. 匹兹堡联合学院申请转出到其他学院的学生;
4.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申请转出到除匹兹堡联合学院之外的非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的学生;
5. 经转学进入我校学习的学生;
6. 其他不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
二、转专业名额
(一)转出人数
原则上各专业(类)转出学生人数不设限制。
(二)转入人数
各专业(类)接受学生转入计划数由各转入学院根据师资、教学等条件确定,原则上不高于各专业(类)当年核定高考招生计划人数的20%(具体信息见附件1)。
三、转专业工作程序
(一)学生线上申请转专业
11月17日上午8时-11月21日下午5时,学生登录教务系统提交转专业申请(操作方法见附件2《教务系统转专业操作指南(学生版)》)。逾期不予补报。每个学生允许提交一个转入专业(类)志愿。
(二)转出资格审核
11月26日前,学生所在学院根据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完成申请转专业的学生的资格审核并公示,并将符合资格的学生名单报学校教务处。(具体格式见附件3)
(三)转入资格审核
11月27日-12月12日转入学院完成对入围转入学生的综合情况审核(包括资格审核)。如申请转入学生人数超过拟转专业(类)计划接收数,则需进行《高等数学》笔试,根据学生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入。拟接受转入学生名单公示后,由转入学院将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对入围转入学生进行遴选时,如果出现拟转入学生成绩并列且超出计划数的情况,需对成绩并列学生进行再次遴选。转入学院应严格按照专业可接收转入人数上报学生名单至学校教务处,不得超计划人数。(具体格式见附件4)
(四)复审及公示
教务处对转出与转入学院双方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进行复审。在转专业期间受到任何纪律处分者,取消转专业资格。12月22日前,教务处对拟同意转专业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五)办理转专业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发文公布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获得转专业审核通过的学生到原所在学院领取《武汉轻工大学学生学籍异动表》,按学籍异动程序办理转专业手续。转入学院将转入学生的学籍异动表统一交教务处存档备查。
四、转专业学生的学籍管理
(一)转专业学生的学分认定
1. 转专业学生在原专业修读的课程,与转入专业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名称相同或相似,课程学习内容基本一致,且学分相同或高于转入专业的学分要求的,经转入学院认定后,按转入专业课程性质和学分计入成绩。
2. 已修读的在转入专业培养方案中没有的课程,经转入学院认定后,可作为通识选修课学分计入成绩。
3. 转入专业要求修读,而在原专业未修读的课程,或虽已修读但低于转入专业的学分要求的课程,须补修。
(二)毕业和学位审核要求
经批准转专业学生,严格按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完成学业并开展毕业资格审核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核。
五、其他
(一)转专业工作是关系到学生切身利益的大事,学院将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此项工作,请拟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认真阅读教务处和学院的相关通知,并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申请,确保转专业工作顺利进行。
(二)学生一经办理转专业手续不得再转回原专业,也不允许第二次转专业。
附件:
1.武汉轻工大学2025-2026学年第1学期食品学院拟接收2025级转专业学生计划汇总表
2.教务系统转专业操作指南(学生版)
3.武汉轻工大学拟转出学生汇总表
4.武汉轻工大学拟转入学生汇总表
5.食品学院2025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