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响应国务院关于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促进我院学生科技创新与创业工作的发展,有效地开展大学生科技创新与创业活动,进一步培养高水平、高标准科技创新与创业队伍。现将开展本年度科技创新与创业训练学生助理计划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食品学院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二、申报原则
个人自愿 公开公正 择优录取 认真务实
三、申报对象及要求
1.符合要求的食品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均可申报。
2.遵纪守法,政治素质高,道德品质好,学业水平合格。
3.热爱科研训练及创新创业训练,组织纪律观念强,团结合作能力强,乐于奉献,敢于尝试,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进取精神。
4.学业成绩优良,无挂科历史,善于学习,有一定的科研能力与学习能力,能长期有效的进行科技创新与创业活动。
5.责任感强,待人友善,思路清晰,擅长沟通,有一定的探索和担当精神。有创业史或有参加创新创业比赛经历者优先。
四、训练内容
1.参加本院王琦老师(功能性油脂方向)和王宏勋、侯温甫老师(食品营养与安全)科研训练团队,以团队合作方式完成训练项目。
2.参训人员有条件且有义务以项目团队方式参加一系列科技创新与创业活动。
3.接受科技创新与创业培训,优异者将推送于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4.表现优异者及团队将参加本院老师的科研训练团队,并可获得科研经历或创业经历以及素质拓展学分的认可。
五、申报流程
(一)报名阶段
符合调整条件者均可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申请。填写《武汉轻工大学食品学院科技创新与创业训练学生助理申报表》
(二)资格审查
食品学院分团委科技创新与创业协会进行资格审查,经过初审并按照申报要求研究确定进入面试阶段的拟录取名单并通知个人面试有关事宜。对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其申报资格。
(三)面试答辩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人员集中进行面试答辩,内容包括自我认识、申报理由、学业情况、发展方向、办公软件应用等方面。
(四)确定人选
综合训练计划实际需要、申报人绩业表现、面试答辩等情况,经学院老师讨论研究并最终审核确定岗位调整人员名单(共15名)。
(五)见习阶段
训练计划申报者在录取后进入见习期,时间为一个月,接受团队老师监督。
(六)工作安排
请各位申请候选人于2016年3月31日晚20:00前提交《武汉轻工大学食品学院科技创新与创业训练学生助理申报表》电子版以及纸质版,联系人:食品科协李海川 15872995934 食品科协向兴星 15072342869
邮箱:1063150429@qq.com (电子版请备注)
关于开展武汉轻工大学食品学院2015—2016年度科技创新与创业训练计划的通知2016.3.29.doc
共青团武汉轻工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委员会
武汉轻工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
2016年 3月 30日